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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6-30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并于2023713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060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总控制价为90万元,全年共计抽检2400批次,单价375元/批次。

最高限价: 375元/批次。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控制价45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45万元。

本项目第一标段拟抽检1200批次;第二标段拟抽检1200批次。

采购需求:满足日常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

3、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

4、具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630日至20237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

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713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 间:202371309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宁阳县城东街381

联 系 人:任科长

联系方式:0538-5612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方式:0538-5678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经理

电 话:0538-567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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