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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 2024-02-06
2024-02-06 16:10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10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中标费率: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本项目从全国有能力的检测机构中选择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合肥市的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敏,尚广萍,王军,孙鹏,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6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6:09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1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
中标费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校园午餐工程专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敏,尚广萍,胡斌,孙鹏,王军,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6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6:06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1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中科院合肥创新院1#楼3层及2#楼10层
中标费率: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合肥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鹏,胡斌,王军,朱志敏,尚广萍,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6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5:59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9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7号
中标费率: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本项目从全国有能力的检测机构中选择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合肥市的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敏,尚广萍,王军,孙鹏,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6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5:57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8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21号
中标费率: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合肥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抽样、送样、检验、数据报送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

符合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鹏,王军,朱志敏,尚广萍,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69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5:56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江干区下沙路300号6号楼201
中标费率: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合肥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抽样工作

服务标准

保质保量完成 2024 年度合肥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敏,尚广萍,王军,孙鹏,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31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5:55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中式生产车间B-8栋
中标费率: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全国有能力的检测机构中选择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合肥市的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我司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抽样、送样、检验、数据报送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敏,尚广萍,孙鹏,胡斌,王军,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29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5:55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中标费率: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2024 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抽样、送样、检验、数据报送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鹏,王军,朱志敏,尚广萍,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31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4:24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39号1号楼1层半层、夹层半层、2-6层,3号楼七层半层
中标费率: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评价性抽检不少于1000批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鹏,胡斌,王军,朱志敏,尚广萍,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48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4:22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中标费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食品抽检14600批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验收合格(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鹏,朱志敏,尚广萍,王军,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8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4:21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29号
中标费率: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完成食品抽检 14600 批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服务标准及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斌,朱志敏,尚广萍,孙鹏,王军,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8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2024-02-06 14:20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004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15号
中标费率: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从全国有能力的检测机构中选择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合肥市的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具有符合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抽样、送样、检验、数据报送任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鹏,朱志敏,尚广萍,王军,胡斌,张媛媛,鲍恩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978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合肥市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23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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