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
抽检监测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XCG-F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 年 2 月 7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原评分标准实验室条件中 投标供应商具有满足食品检测实验条件的实验室。实验室选址、布局合理合规合法的得1分。规章制度、人员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等实验室建设运行条件完备的得2分,条件一般的得1分,不满足实验条件的不得分。 修改为 投标供应商具有满足食品检测实验条件的实验室。实验室选址、布局合理合规合法,条件完备的得2分,条件一般的得1分,不满足实验条件的不得分。规章制度、人员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等实验室建设运行条件完备的得3分,条件一般的得2分,不满足实验条件的不得分。
2、 原评分标准投标单位业绩中第三条 修改为 供应商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授予的与食品安全检测相关的荣誉奖项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县区级的,得 1 分;(2)地市级的,得 2 分;
( 3)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注:仅按较高级别计一次分。(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颁奖时间、奖项荣誉类别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本项所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荣誉奖项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党政机关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3 、 原评分标准投标单位业绩中, 供应商牵头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的,得1分; 修改为 供应商牵头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的,得2分;
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等变更为 2024年2月27日 9 点 0 分
更正日期: 2024年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濉溪县虎山路 16号
联系方式: 0561-6089286
2 . 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安徽省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0561-6828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 晴
电 话: 0561-682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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