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佛山市司法局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
项目编号 | |
预算金额 | 98万元(含税)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保险公司已购买相关安全责任险。 2、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具有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经验和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分检场地、配送车辆和其他设施状况、食品检测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截止报价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6、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问题;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7、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承包并完成过类似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业绩5个以上,业绩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定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公告时间 |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佛山市司法局网站公告栏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1:00分前,同时领取项目书等资料。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418室。 |
报名需携带资料 |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3)提供三年内具有承包并完成过类似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业绩5个以上证明文件。 |
提交要求 |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授权代表。 2、 投标文件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后盖章,需密封包装。 3、投标文件须按照局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招标评分细则制定。 4、 投标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11:00前。 |
采购联系人 | 黄先生(电话:1800085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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