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交易响应人应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谈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09 :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202410115302(JT008); 分包编号:Z202410115302(JT008)-1; 项目名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类型:服务类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70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各交易响应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样费、检测费等相关所有费用。竞谈需求: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抽检产品包含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共计281批次,包含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需覆盖本项目需求列举中的80%检测项目,可对列举外的项目开展检测,总检测项目包含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中共37项。项目需求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二、交易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谈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交易响应人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范围需包含本项目中的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提供包含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中达到37项的检测项目(覆盖不低于项目需求中列举检测项目中的80%)(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交易响应人提供类似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的已开展过的业绩。(交易响应人可提供合同或检测报告作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多个项目)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交易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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