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受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DHX-QY202518
2.项目名称: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商项目
3.项目内容:为保持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食堂正常运转,满足员工的用餐需求,需采购一家优质的餐饮服务机构为光大理财员工餐厅提供餐饮服务。
4.采购预算:182万元/年。其中,专项用于食品安全检测:3万元/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
5.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开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
5.3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u1]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采购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5.5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
5.6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 6 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7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8投标人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至少1个正在合同服务期内的餐饮服务案例。
5.10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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