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柘木乡聂河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公平
公正
公开
为规范我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监利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通过召开全体校委会和职代会,现对我校食堂米、面、油、肉类、蔬菜、豆制品等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单位
监利市柘木乡聂河小学
二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
招标内容
投标人所有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1、大米、面条
2、猪肉;鸡鸭等禽类
3、蔬菜(新鲜蔬菜)
4、调味品、干鲜、食用油(食用油为非转基因油)
5、豆制品(新鲜产品,所有豆类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品)
四
质量标准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面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GB1355-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 、调味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5、蔬菜类、禽蛋类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五
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经营资质(数字食堂采购平台资质、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原件[用于审验]及相应资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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