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下半年度实验用耗材及相关配套产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220
项目名称: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下半年度实验用耗材及相关配套产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70000
最高限价(元):10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下半年度实验用耗材及相关配套产品采购项目 | 1 | 批 | 1070000 | 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拟采购实验用耗材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107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被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被授权代表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5月-2022年10月的缴费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方式:电子文档,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800.00/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14:30
开标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本项目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本项目最多允许每家供应商委派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入场前打开灵锡APP,首页点击扫一扫,扫描门铃码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24小时核酸检测已采样证明后进入该场所,苏康码出现红色提示、码色异常或体温≥37.3°C的人员的不得入内。
4)如防疫政策发生变更,按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210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68093055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联系方式:0510-8240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张卉(经办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2408785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