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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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目名称 1.采购项目名称: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 4.采购预算:零预算采购(按照实际省市局下达的2024年抽检批次,据实结算) 二、采购内容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津市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津委〔2018〕4号)等文件要求,选定2家第三方检验机构作为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机构,抽检任务主要包括食品475批次,食用农产品475批次及省、市交办案件、突发事件、临时性任务等,抽检批次具实报销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服务期限 壹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 五、服务内容 1.2024年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计950批次,每批次单价不超过《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暂行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208号)发布价格的50%计费,确因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不同等其他原因,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包1共475批次,其中食品245批次,食用农产品230批次,含肉制品、水果制品等食品,以及畜禽肉及副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具实报销以实际结算为准; 3.包2共475批次,其中食品245批次,食用农产品230批次,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以及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具实报销以实际结算为准; 4.执法办案与重大后勤保障抽检实行零预算招标,价格按上述标准执行; 5.具体抽检方案待省市通知后确定。 六、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抽检方案,承担安全抽检工作。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按时按质完成投标标段内所分配的抽检任务,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并将抽检数据及时、正确录入到国家抽检监测系统的国抽平台。同时按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及产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2.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总体数量应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投标人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 3.投标人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指定方法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能力。 5.投标人具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验方法研发能力。 6.投标人了解行业发展动态。 七、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常规项目检测能力,具有部分食品特殊检验项目(合成辣椒素、天然辣椒素等)资质能力。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检验时间内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的规定进行检验(具体要求根据上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具体项目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八、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如中标单位满足不了采购方的考核要求,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 2.如采购方要求,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检验检测的资质。 3.若因甲方原因2024年检测任务未完成,则顺延至下一年。 九、付款方式 一年分两次结算,据实结算。 | 0 | 2024-0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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