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FW25750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30583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2024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检测室服务外包项目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利民东路松韵园四期综合楼
成交金额:108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弋江区2024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检测室服务外包项目2包 服务范围:为促进弋江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服务民生,对弋江区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已建成的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抽样检测和管养服务,由供应商负责上述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检验室日常运作。 服务要求:每个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每个工作日快检食品(食用农产品)不低于 10 批次,按 250 天参照计算,一年共 2500 批次;各类专项整治和重大活动保障:计划2000 批次。 服务时间:2年(1+1) 服务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采购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道明、汤雪梅、周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1.2% +(成交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24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1)芜湖雍南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2)弋江区江岸明珠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高新区管委会三楼
联系方式:0553-3900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805
联系方式:18155363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玉
电话:1815536335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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