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4-211481-00015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仓路10-1号、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361,000(元)
评审总得分:95.09(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14号
中标(成交)金额:408,800(元)
评审总得分:94.2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2024年全年计划抽检食用农产品500批次。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原则。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7、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食品安全抽检-00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2024年全年计划抽检56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00批次、食品经营环节260批次,食品餐饮环节200批次。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抽检任务。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原则。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7、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刘英、吴拥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41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
联系方式: 安先生(0429-58900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系方式: 孙鹏(17824096999)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鹏
电 话: 17824096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1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002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